刘少奇同样非常关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他认为,“人民内部闹事是个新问题,我们不想好办法,将来要吃大亏”。[105] 为此,他决定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研究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从
社会分配是农民、工人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刘少奇对此特别关注,他提出:“所有制解决了,生产关系的问题出在分配上,表现得很尖锐复杂”,“真正做到分配公平,讲清道理,人民是不会闹事的”。[107] 在河南新乡,刘少奇听取地委负责人汇报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对该地实行包工包产到队、固定三年不变、超产奖励的办法十分赞赏,肯定这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种调整。[108] 在湖南省干部会议上,刘少奇指示:“要很好地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工人与农民的消费比例、国家预算的分配比例,以及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投资比例、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比例等全社会中的分配问题。”[109]
农业、手工业改造后,生产经营单位普遍过大,也是农业社和手工业社社员产生不满的原因之一。刘少奇同新乡地委负责人谈话时说:“生产力只是那么个水平,就适宜于生产单位小一点,特别是分配单位小一点好,太大了则生产关系超过了生产力。”刘还谈到劳动方式,认为“社员劳动一定要有一定的自由,太集体化了不行”,可以“实行分组分户小包工,分给社员的农活只要求他几天完成,随便他什么时候上地,有个劳动自由。有很多小活适于个人劳动,不能完全否定个体劳动。和工业一样,农业也可以实行个人负责制”。在河北、河南等地,刘少奇明确提出农业社要放弃集体喂养牲畜的方式,并指出:分散喂养并不是倒退,只是经营管理方式改变一下。[110]
商业、服务业过于集中经营,给城市生活造成不便和紧张,是引发市民不满的重要原因。刘少奇在听取地方汇报后,主张实行国家、集体、个体几个方面同时经营。在长沙,刘少奇提出:市政建设的大项目,如自来水、电站、下水道等等,需要由国家投资;那些零零星星的项目,如市民住宅、理发馆、商店、电影院等,应该发动群众,可以由群众自己办。在广州,刘批评说:“国营商业部门机关化、官僚化,不根据实际情况办事,私商小贩做生意能赚钱,国营商业为什么就不行?”他要求国营商业放下架子,向私商小贩学习,采取一些灵活的办法,如下乡采购,晚间营业,搞好对市民的蔬菜供应等等。刘很看重自由市场的作用,认为自由市场对国家有利,可以暴露国营商业的缺点,补充其不足,方便人民。[111]
工矿企业的职工住房紧张,也是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刘少奇视察株洲湘江机器厂时谈到了解决职工住房的问题。他说,我们国家底子薄,人口多,基建投资大,职工住房问题,国家只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今后,集体宿舍还是应该由工厂解决,家属宿舍工厂不能再盖了。凡是青年职工要结婚的,都要他们参加房屋合作社,自己盖房子。工人自己盖的房子,一辈子不用出房租,房子属于自己所有,将来如果调动的话,还可以出卖、出典、出租,本钱可以捞回来。[112]
中小学的办学、中小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是刘少奇此行关注的又一个问题。他听取湖南省领导人汇报教育工作后,要求放手让群众办学。刘提出,在农村是社员办学,而不是合作社办学;在工厂是工人办学,而不是工厂办学。“现在除了国家办学校以外,还可以集体办学、互助办学,也可以由一些自由职业者办私塾。”对于升学和就业问题,刘要求各地党政机关和青年组织对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采取负责的态度,分别情况,作好统筹安排:除了再办一些小学、中学,组织学生自学的办法外,还有就业的途径。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可以招收一部分中学生,城市里的服务行业和手工业需要增加一部分学徒和职工外,刘少奇指出从事农业是今后安排中小学生的主要方向。[113]
在刘少奇调查研究的同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也在积极制定和颁布各种旨在解决社会生产、生活问题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