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勒斯曾关心到,我们是否期待朝鲜政治会议会有什么结果。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对他说,政治会议周围的空气最近时期以来紧张起来了,很难说事情将如何发展,但是必须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也许这种途径可以被找到。同时还说过,美国现在不愿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建立一种或可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联系。同时也提到,五大国外长会议对在较高级的水准上解决这些争端或许具有更为有利的条件。
法国代表团对讨论召开五大国外长会议问题的立场,在极大程度上是由法国对解决印度支那问题上所表现的关心来决定的。辩论这个问题时比杜尔称,尽管柏林会议的参加者抱有各种不同的态度,但是不应该认为对某些问题的观点的接近是不可能的。比杜尔说,法国政府准备利用一切机会以在可为各有关方面共同接受的条件上停止军事行动的办法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比杜尔曾含乎[糊]不清地表示过,与其开五大国会议,不如开一个更多国家参加的(连印度支那的法属“国家”也包括在内)所谓“亚洲问题”会议。在私人谈话中,比杜尔曾试探过苏联有无可能出面调解印度支那停战问题。我们承认了这种调解的可能,但指出,最好还是由五大国会议本身去调解。
英国代表团立场的特点是艾登极想造成英国的“温和的脚[角]色”的样子。艾登一方面反对五大国会议,一方面又主张必须解决像朝鲜和印度支那这些对柏林会议与会各国最有兴趣的亚洲政治问题。他也指出,寻求“有助于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十分必要的。艾登同意比杜尔这样一种说法,即如果“把问题好好考虑一下,那么会议”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会提出某些实际的供[贡]献”。
苏共中央的文件还特别指出了美、英、法三国之间的不同态度:“我们从来也未指望过西方三国外长会同意召开五大国会议,但是现在有利的就是,我们代表团已经作到了把三个西方外长拖进了这个问题的辩论,并且还暴露了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之间是没有完全一致的意见的”,“在美国立场和法国立场以及英国立场之间对于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有着相当的意见分歧”。
显然,以上通报的这些信息和情况,对于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期间所采取的分别对待西方三国的策略方针不无裨益。
还有一个文件,进一步反映了中苏之间在外交领域的分工合作情况。1949年夏天刘少奇秘密访问莫斯科期间,斯大林曾提出中苏两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应有所分工,即苏联党负责欧洲地区革命,而中国党负责亚洲地区的革命。在俄国档案中有一个文件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联共(布)中央政治局1950年3月17日曾作出一个决议(第73号记录),“采纳苏联外交部的建议,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在苏联可以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利益”。(РЦХИДНИ,ф.17,оп.3,д.1080,л.56)我在中国外交档案中则发现了这样一份文件,1954年2月26日苏共中央给中共中央发来一封电报(109-00396-01/26),请中共中央将柏林会议上讨论有关召开日内瓦会议的经过告知胡志明,并且表示,希望中国党向莫斯科转达“越南朋友”对于“如何利用这次会议使之有利于越南人民”的意见。这个情况说明,直到此时,苏联与越南之间还没有建立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中国在其间往来传递消息和意见的。
外交档案中还有一件苏联在外交上帮助中国的文献,就是苏联第一副外长葛罗米柯在日内瓦会议前夕向中国外交人员介绍国际会议的一般情况、柏林会议期间对这次会谈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国际交往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在这个手记的葛罗米柯谈话综合记录(109-00496-02/1-9)中,记载了如下一些令人感兴趣的问题:
如关于会议主席问题,葛罗米柯介绍说,在柏林会议上比较简单,由四国外长轮流作主席,但日内瓦会议将有18个国家参加,如轮流当主席,由于国家太多,无法实行,如仍由四国轮流,则降低了中国的地位。因此,这一问题还有待寻求另外的解决办法。苏联的建议是“由西方当一次主席,再由我们方面当一次主席。在日内瓦会议召开之前,四国还要会谈”。
关于会议发言,葛罗米柯说,在柏林会议以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上,一般不限制发言时间,但在讨论个别问题时,可经会议决定对发言时间有所限制。小组委员会向联大作报告,有时规定时间限制。在日内瓦会议上,估计不会提出发言时间限制的问题。在他人发言时,一般不插话提问或反驳,不过在联合国会议中,主席可以打断发言人的讲话。发言稿可以事先准备好,按稿宣读,然后进行翻译,也可以即席发言,均由代表团团长自己决定,也可与身边顾问专家略事咨询。对别人的提问和意见,如当时不能答复,可以不理,或声明在下一次发言时再答复。鉴于中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国际会议,葛罗米柯根据苏联的经验建议中方应做好准备,发言要论据充分,文字明了,尤其重要的是,不管对方使用什么挑衅或刺激言辞,在回答时都要坚持原则但态度平静。
关于发言时的翻译问题,葛罗米柯介绍说,在柏林会议上主要使用英文,由发言方自己解决。联合国翻译人员一般质量不错,过去还未曾发生过对苏联发言有意曲解的事情。因为一旦提出这样的问题,译员就有可能丢掉饭碗。这次会议有中文语言,对联合国的中文翻译不可全信,因此苏联答复三国照会中不同意用联合国翻译人员。日内瓦会议上的翻译问题还会具体商谈。
关于交通工具问题——苏联用自己的汽车,由苏联运去一部分,另由苏驻欧使馆调用一部分,团长是否用保险车,尚待研究。即使不用保险车,团长的汽车及司机必须绝对可靠。此外,为了辅助之用,可用本地及联合国的汽车。用这种汽车时,应注意车上有收音装置。如需要就地购买汽车,不要买美国汽车。
关于保卫工作——首先要与驻在国当局取得联系,在柏林会议时苏联代表团到西柏林开会,其保卫问题,苏方即向英美占领当局提出。中国代表团的保卫问题,可向日内瓦当局提出,关于国民党可能派人去日内瓦捣乱,也可向瑞士方面提出,请其注意,并采取办法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关于保密工作——苏联代表团通常有一特殊房间,作为代表团的保密室,地点要离团长较近,避免楼下没有警卫人员,代表团一般人员亦不得入内,如住房邻街有窗,要注意敌人照相。苏联代表团人员得自带厨师做饭。代表团人员不要单独外出,无事不外出,外出时则必须二人同行,并要请假。室内谈话要低声,并采用无线电干扰,重要的内容可用笔谈,也可在郊外空旷之地,远离建筑物进行谈话。代表团彼此之间有机密事相商时,避免使用电话。
关于会外活动——代表团的会外活动自始至终会很多,团长之间彼此要拜访,也可举行招待会。代表团顾问也可以彼此拜访,苏联在柏林会议时除宴会外,还举行过音乐会和电影会。在日内瓦组织音乐会可能有困难,但放映电影是可以的。此外,中国代表还可考虑会外报告、广播等事,以扩大对外宣传。
关于对未建交国家人员的态度——苏联的做法是,如对方主动,则不拒绝,近年来在联大避免与美国握手的情形也有,但遇到面对面的情况时,也得打招呼。杜勒斯是否会向中国代表先伸出手来,估计他本人也会考虑此问题,届时看他如何表示再说。
关于记者的活动——记者能否参加会议由大会决定,但团长可以让记者作为顾问身份参加会议,日内瓦会议记者能否参加,尚待具体商定。参加与不参加,双方机会一样,西方国家不一定坚持非要记者参加会议不可。照相问题,也要大会决定,柏林会议只允许记者照过三次相,每次五分钟,在联合国大会上可以在会前及会后照相,在允许情况下,也可以在指定较高地点进行照相,如影响会议进行,会受到制止。会场上一般无录音设备,在联合国有单独录音室,代表可以要求录音。
了解和掌握以上情况,对于第一参加重大国际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来说,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苏军撤出并移交旅顺口海军基地的计划
我曾经发表过一篇专门讲述苏联归还旅顺口的论文(《赫鲁晓夫与苏联归还旅顺基地》,《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9期),其中有关苏联海军移交旅顺基地过程的描述,只是根据中方材料将已经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而这样一个过程是如何产生的,何人规划的,却语焉不详,因为没有找到相关材料。外交部档案馆开放的一个文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1955年2月2日苏联大使馆代办罗迈进向外交部递交了一份文件,即《旅顺口海军根据地苏军指挥部提出的关于苏军自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和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国政府的计划》(109-00593-01/12-13),现节录如下:
(一)自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向中国指挥部代表介绍辽东半岛条约地区的防御体系,并协助他们组织半岛的设防。
(二)自一九五五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将部分中国部队运进辽东半岛条约地区,并训练他们掌握移交给中国的武器和作战技术器材。
(三)自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将中国指挥部拒绝接收的大约达一百五十列车的武器和作战技术器材运输到苏联境内。
(四)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五日至三月十二日:将第十七近卫步兵师全部人员带全部编制器材自条约地区撤至远东军区。
(五)自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将中国指挥部指定担任辽东半岛条约地区防务的中国部队运入这个地区。将迁入的中国部队安置在野营和空出来的营房中。
(六)自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向中国部队移交辽东半岛条约地区的防务,以及留给中国指挥部支配的武器、作战技术器材和全部军事目标。
自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根据另一单独计划将全部苏军部队自辽东半岛撤至苏联。
(七)自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今后训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将按照以后附上的单子派出我们的军事顾问:地面部队七十六人,海军一百零六人。
中国政府愿意接收供中国人民解放军用的武器、作战技术器材和军事物资,均可按下列条件移交:
武器和物资,除汽车、运油车和拖拉机以外,均以贷款偿付。贷款利息为年利百分之二,并自一九五五年起在十年内每年等分地偿还。
汽车、运油车、拖拉机和提供技术援助的费用均按现行贸易协定偿付。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物资价格将按照他们技术状况予以规定。
这个材料可以说明的问题是:第一,苏方对撤出和移交旅顺基地做出了详细的安排,而且考虑非常细致周到,对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可知,后来苏军撤出、中方进驻以及移交和培训的程序基本上是依此进行的;第二,中苏交接联合委员会2月16日举行会谈,并通过《苏军自辽东半岛撤离与中国军队进驻的计划》、《防务移交与中苏军队同驻期间保持备战实施的计划》和《技术装备交接计划》,都是以此计划为基础的;第三,除移交时培训中国官兵熟悉和掌握武器装备外,苏军撤出后还派出了大量军事顾问(地面部队76人,海军106人),以训练中国部队;第四,过去只知道中国在接收旅顺基地时,军事设施是无偿的,武器装备是付款的,现在进一步了解到,汽车、运油车、拖拉机和提供技术援助的费用是按现行贸易协定偿付的,武器和其他物资则是以贷款方式偿付的,贷款利息为年利百分之二,并自1955年起在10年内每年等分偿还。自然,这些史料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中苏关系的历史,都是极为有用的。
以上介绍只是我看到这些珍贵史料后的初步感想,真要运用到历史研究中,还要进行仔细研读。当然,对于正在开放之中的大量外交档案而言,这里显露的只是冰山之一角,而且是在我个人研究的相对狭小的领域之内。相信有兴趣的研究者到那个史料的海洋中去漫游,定会大有收益。
2004年3月30日于北京南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