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国档案学家曾经说过的:过去档案创造了“历史”,而现在档案又成为历史的见证。这句话简明而又深刻地反映了历史与档案的关系,说得再通俗一些,历史学家与档案文件,就如同厨师与粮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能够还原历史本来面目的史料,无非是档案文件、文献记载(包括影像资料)、口述材料,古代史还要依赖出土文物和传说。其中,档案文件无疑是第一位的。文献记载的多是表面现象,而口述史料往往存在记忆误差。历史学家要想尽职尽责,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必须在档案馆进行艰苦发掘。
由于一件档案文件的公布而推翻一个历史结论或揭开一个历史谜团的例子,屡见不鲜。众所周知,毛泽东在
还有,1956年波兰危机爆发时,赫鲁晓夫在
当然,如果历史都能够简单地靠档案文件来描述,就不需要历史学家了。实际上,发掘档案固然重要,但历史研究者更繁重的工作在于疏理、对比、考证、分析那些已经到手的档案文件,以辨明真伪或探明原因。
人们往往会在浩如烟海的档案材料发现相互矛盾的文件,如关于
在利用档案资料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当研究者得到了他多年可望而不可及的印有“机密”或“绝密”字样的档案文件时,往往容易在他的研究著作中迫不及待地尽量利用这些文件,而忽略了追本穷源。其实人们不应该忘记,档案文件中的白纸黑字未必就是历史的真实。确如著名历史学家卡尔所说,有些文件反映的,很可能是其拟定者“希望别人想到他所想到的事情”。
多年来,几乎所有的中国史书都说,1950年的中苏同盟条约是中方起草的,苏方没有进行原则性改动便接受了。其根据就是毛泽东
再有,根据中国经贸部的档案记录,官方史书得出结论,1950年代苏联给中国的贷款11笔,约56.76亿卢布,其中用于经济建设的份额为23%。对此,许多研究著作互相转引,以为历史就是这样。其实,仔细查阅和对比中俄两国的历史档案资料可以发现,苏联当时给中国的贷款应是13笔,共66亿卢布,而用于经济建设的份额不足5%。这个史实大概在很大程度将改变中国经济史和中苏关系史中的某些结论。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经贸部的档案记录中缺少
不过,在中国,历史学家面临的更大困境是档案开放的问题。无论是寻找和发掘档案,还是对它们进行缜密的研究,其前提是研究者能够进入足够开放的档案馆。二十多年来,中国的档案管理工作有了长足进步,观念和制度都在变化发展之中,这是可喜的。但也有一些明显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其中有观念彻底转换的问题,也有制度逐步健全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对档案馆的职能定位不清。
档案馆保存的文件与已经公开出版的文献是有重大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研究者能否自由地查阅原始档案,这涉及到档案解密的问题。中国早就公布了档案法,也规定了30年的解密期,但没有颁布实施细则,也没有规范和科学的解密程序,某件或某些档案是否可以开放和利用,往往是档案保管者说了算。于是便出现了种种奇怪的现象:同样一件档案,在这个档案馆可以看,在另一个档案馆就不能看;在同一个档案馆,这个馆长批准查阅,另一个馆长却予以拒绝;甚至有些已经开放的地方档案,研究者要复印还需中央有关部门出具公函。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把档案的解密和利用两个职能集于档案馆一身,就是说档案馆既要负责解密工作——这使它承担了重大的保密责任,又要负责利用工作——这使它承担了为研究者提供服务的责任。这两者显然是互相矛盾和对立的。在一般发达国家,档案解密是由一个专门机构负责,那里有一批经过专业训练并掌握国家政策的工作人员。凡是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到期都会得到解密。而档案馆只负责保管和为研究者提供服务,他们的目的就是使尽量多的学者在那里使用尽量多的档案,档案的利用程度就是他们业绩的标尺。凡在那里做过研究的人,对此都有深切的体会。这恐怕就是中国档案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面对21世纪学术研究发展的国际化和公开性前景,中国学者只有在收集和利用档案文献方面开拓出一个新局面,才能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历史研究,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档案馆的制度革新。历史研究者和档案保管者同时面临着挑战,形势要求档案文献的解密、保管和使用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和制度化。与此相应,新史料的不断涌现,又将迫使学者不断地对历史进行重新认识和表述。因为只有经过历史研究者耐心细致地对这些的档案资料进行考证、探寻和对比、分析,人们才有可能获得一幅相对接近于真实的历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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