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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50-1970年代中越关系的几个问题—简评黎笋谈越中关系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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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笔者赴香港参加“中国、东南亚与印度支那战争的新证据”(“New Evidence on China, Southeast Asia, and the Indochina War”)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会上,挪威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The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Oslo)所长Stein Tønnesson博士首次公布了《B同志谈反动的中国集团对越南的阴谋》(Comrade B on the Plot of the Reactionary Chinese Clique Against Vietnam)这份文件。其后,美国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冷战项目编:《冷战国际史项目公报》2001年秋/冬号[1]以《黎笋和与中国的决裂》为题(Le Duan and the Break with China),发表了这份材料。两年来,关于此份文件,中国国内基本无人介绍和评论。笔者这里予以推介,并就有关问题,略述己见。

据Tønnesson博士介绍,《B同志》一文的英译者为Christopher E. Goscha[2],他作为巴黎政治科学院当代越南研究小组的成员,在河内人民军图书馆查阅到这份材料后,将其抄录并译成了英文。文件原件为口述式的,既像是黎笋对秘书口授的讲话底稿,又似出席高层会议的某位人士对黎笋讲话所做的详细记录。该件属名“B同志”,没有注名记录或撰写的日期。通过内容判断,文件完成的日期应在1979年2月中越战争爆发至10月4日越南关于越中关系白皮书发表的这段时间内。更具体一些,可能是于1979年3月15日中国做出从越南撤军的决定之后仓促写就,但又应在1979年7月越共领导人黄文欢叛逃中国之前。将作者“B同志”确定为时任越南共产党总书记的黎笋,是由于作者在文件中提到,他在1950或1960年代越南劳动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被别人称为“Anh Ba”(三哥),而众所周知,这是黎笋曾用过的化名。此外,文件于频繁提及越中两国领导人高层会晤时,作者“我”总以一种权威的方式代表越南方面,而能够这样做的人,在越共党内除了从1960年开始任越劳党中央第一书记的黎笋外,屈指可数。[3]

纵观黎笋这篇东西的要旨,可以说就是当年越南外交部发表的白皮书:《三十年越中关系真相》的中心内容,诸如指斥中国在1950年代中期阻拦越南在抗法战争中取得完全胜利,1950年代中期至1960年代初期阻拦越南加强南方的武装斗争,等等。这一点,事实上也证实了Tønnesson博士关于“B同志”其人的分析。

由于这份文件产生于中越两国兵戎相见,关系极度恶化的时期,因此,不仅基调忿詈,洋溢着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指摘也多有失实之处。对此,我们既有需要正误之点,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下面,就几个问题简要谈一点看法。

 

其一,关于中国在日内瓦会议上阻拦越南取得抗法战争完全胜利的问题。

 

第一次印支战争爆发以来,美国就在暗中进行支持法国的活动,并于1953年7月朝鲜实现停战以后开始更多地关注印支战场,试图拖延和扩大战争,使印度支那问题国际化,进而以联合国的名义实施介入,乘势将东南亚国家完全纳入自己的军事条约体系。如此,朝鲜停战后,中国与苏联,特别是中国,事实上面临着再次与美国进行直接军事冲突的可能。而在两大阵营的尖锐对立中,就力量对比而言,苏联、中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依然居于弱势。由此,赫鲁晓夫执政伊始即着手调整苏联的对外战略,寻求同西方缓和,发展国力,以实现与美国平起平坐的近期战略目标。与此同时,中国也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加速实现中国的工业化,推进国防现代化。这样,在同美国再度发生军事冲突的危险面前,作为苏联的忠实盟友,毛泽东外交思想中的革命性与现实性发生了矛盾,其支援世界革命的强烈愿望不得不暂时让位于对国家安全和建设的考虑。于是,中国转而在日内瓦会议上密切配合苏联,竭力说服刚刚取得奠边府战役重大胜利,军事上处于进攻势头的越南党,牺牲局部利益以争取全局利益,牺牲眼前利益以获取长远利益,采取积极的谈判方针,做出让步。在苏联遥控指挥,中国大力推动下,越南与苏联和中国进一步协调了看法,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最终达成。以北纬17度线以南、9号公路以北十几公里的六滨河为军事分界线,越南被分割成了南北两个部分。

对于越中两国在日内瓦会议上的合作及会议成果,越南党和领导人于会后曾多次予以高度评价,胡志明在1954年7月发表的文告中即表示:“由于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代表团的帮助,我们取得了一个伟大的胜利,法国政府承认了我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并同意了从我们的土地上撤退法国武装部队,以及其他。”1960年9月越南劳动党三大通过的决议也指出:“我们赢得了签订日内瓦协议的胜利,恢复了印度支那的和平”。“北方得到完全解放后,越南革命已经走上了一个新的阶段。”越劳党中央并曾致电中共中央,对中国在“抗战以及日内瓦的外交斗争中”给予越方的“全力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直到1965年10月,范文同在会见毛泽东时还说:“奠边府一战只能解放我们的一半国土。”[4]

不过实际上,1954年签署的日内瓦协议对越南的许多领导人,特别是对1956年8月根据越劳党中央政治局分工留在南方指导革命运动的黎笋[5]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永久的痛,他们在内心深处始终认为,越南当时有可能乘奠边府战役胜利之势解放全国,只是在中国的压力下才不得不停止了前进的步伐,其结果是为吴庭艳政权对越南南方人民进行镇压和屠杀制造了条件。这股怨气,在越南抗美战争期间,由于需要维护越中关系以获取中国的道义支持和物质援助,只能隐忍不发。而二十余年后,当越中之间濒临大规模战争的边缘时,黎笋通过“B同志”的讲话,向其党内同人宣泄了出来,他说:当我们签署日内瓦协议时,正是周恩来将我国分成了两部分。我必须说,在1954年,当时我们赢得了奠边府战役的胜利,胡伯伯发电报给我,要我必须前往南越重新集结那里的部队,并向南越的爱国者说明这件事。我乘货车到了南方。一路上,爱国者们出来欢迎我,因为他们认为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这是多么痛苦!看着我的南方爱国者们,我哭了。因为在这之后,美国人会到来,会以可怕的方式大肆屠杀人民。[6]可以说,黎笋的这种积怨是导致他较早成为越劳党中亲苏派人物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中国而言,日内瓦协议的签订,结束了法国所进行的殖民战争,分化了美英法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孤立了美国,打破了其制造东南亚紧张局势,争取对东南亚地区事务主导权的计划,推迟了美国对印支直接进行武装干涉的步伐。但是,从冷战的角度,或者说以冷战思维观察,就社会主义阵营的长远利益而言,抗法战争的和平解决,实际上更多地只是满足了苏联实现与美国缓和的意图,并为中国提供了得以发展经济的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而其遗留下来的越南分裂,老挝、柬埔寨在越军退出之后将由资产阶级控制等问题,无疑不利于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力量的壮大。日内瓦会议结束不久,美国即以防止共产党侵略的名义建立了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东南亚条约组织,并将南越、老挝和柬埔寨列为该军事集团的“保护地区”,将南越直接置于美国的控制之下,甚至公开宣称这个条约就是为了对付中国的。这不仅打击了以妥协实现印支和平的中国和越南,而且实际上也预示了美国同中越之间迟早要在印支地区发生军事碰撞的前景。如此说来,社会主义阵营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究竟是什么?是以苏联的战略利益为中心吗?这个问题事实上既困扰着某些越南领导人,更困扰着毛泽东,这可以说是他后来反复就日内瓦会议期间中国劝越妥协一事向越南领导人做自我批评,承认中国在印度支那问题上犯了错误,日内瓦协议是一个失败的重要原因。

 

其二,关于中国在1950年代中期至1960年代初期的对越方针问题。

 

黎笋在“B同志”这篇谈话中,反复指责中国于日内瓦会议结束后阻止越南北方开展统一南方的武装斗争,说尽管中国人帮助过北朝鲜,但那不过是为了保卫他们自己北方的侧翼地区。而朝鲜战争结束后,当压力全都落在越南身上时,周恩来却表示,如果越南人还要继续打下去的话,那中国就得自顾自了。他不会再帮助越南,并且压越南停止战斗。在越南被分为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后,周恩来曾经又一次向河内施加压力,要越劳党不要对南越做任何事情。根据黎笋的回忆,当时越劳党在南方已经做好准备,待日内瓦协议签字后马上就发动游击战争。可当越方提出要在南越发动游击战时,毛泽东立即回电说,“越南不能这么做。越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坐等。”黎笋说:我们这么贫苦,如果没有中国做后盾,我们怎么能和美国人战斗呢?因此我们不得不听他们的。但是我们不同意,我们继续秘密地发展我们的力量。当吴庭艳拖着他的断头机在南越许多地方往来巡游时,我们发布命令组建群众武装来反对已经建立起来的秩序,夺取权力。当夺权起义开始以后,我们前往中国,会见周恩来和邓小平两人。邓小平告诉我:“同志,既然你们的错误已经变成了既成事实,你们就只应该以一个排以下的规模作战。”这就是他们向我们施加的那种压力。我说:“是的,是的!我们会这样做。我们只以一个排以下的规模作战。”[7]按照黎笋的说法,似乎中国反对河内走武装统一道路的态度贯穿于1950和1960年代。但事实上,中国此期的对越方针有一个变化过程。

1954年7月日内瓦协议签署后至1950年代末期,中国领导人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内建设方面,并掀起“大跃进”运动,希望大踏步地实现“超英赶美”,而且更为实际的是超过苏联,以期比老大哥先行一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为此,中国需要一个稳定的周边环境。这样,中共中央在印度支那地区的既定目标就是维持该区域的中立化。而越南方面在1956年通过大选的和平方式实现南北统一的愿望落空后,转而开始计划重走武力统一的道路。1956年6月越劳党中央政治局在关于当前南方革命任务的决议中指出:“目前全国的斗争形式是政治斗争而不是武装斗争,这并不等于说在特定情况下都绝对不允许采取自卫斗争形式”。分工负责指导南方革命运动的政治局委员黎笋则在8月份撰写的《南方革命提纲》中进一步明确表示,南方革命的道路是暴力革命。[8]1958年夏,越劳党中央就在南越开展武装斗争问题征询中国方面的态度。中共中央以书面意见的形式向越方强调,越南南方“目前不可能实现革命变革,而只能采取长期埋伏,积蓄力量,联系群众,等待时机的方针”。[9]1959年1月,越劳党扩大的二届十五中全会做出了在南方开展武装自卫斗争的决定,再一次肯定解放南方的道路是暴力革命的道路。黎笋并在2月召开的总军委会议上提出:“我们不采用战争统一国家。但如果美—吴集团采用战争,我们也必须采用战争,敌人挑起的战争将是我们统一祖国的一个机会。”其后,北越派遣军队到南方作战的准备工作开始加紧进行。是年秋天,茶蓬武装起义爆发。[10]但此时,中国方面在越南南方组织并发动大规模武装起义问题上,尚未明确转变态度。

以此观之,有关中国在1950年代中后期阻止越南加强南方武装斗争的说法确是事实,中国这时更多地关注了自己本国的利益。这种方针从中国所需要的国际、国内环境的安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来看,应是合理的。但是,如若就国际共运、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的国际主义原则而言,则又有不支持越南的民族解放斗争之嫌。这种状况,其实反映了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关系中存在的一个无法排解的矛盾,它为“兄弟关系”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进入1960年代后,越南南方的武装斗争形势不断发展。1960年初,越劳党中央开始在南方一些省份的农村发动总奋起。5月,周恩来、邓小平在与越南领导人商谈南越斗争方针问题时即提出:总的说来,要搞政治斗争和武装斗争相结合,在城市里,一般地说是搞政治斗争,但最后要搞垮美吴集团,没有武装力量不行;南越农村有广泛的群众运动,有武装斗争,但武装斗争中也有政治斗争。[11]这表明中国的对越政策此时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数月后,越劳党三大就进一步确定了解放南方的战略任务。12月20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宣告成立,中国政府率先予以承认。翌年2月15日,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宣布将南方的革命武装力量统一为“越南南方解放武装力量”,[12]5月美国便派遣特种部队进入南越,所谓的“特种战争”随之开始。一个月后范文同率党政代表团访华,毛泽东在会见他们时即赞扬越南南方人民开展的武装斗争,说:你们工作做得好,北方好,南方也好。看来南方形势比停战以前好多了,地区也比那时大,美国人没办法,是南方人民自己搞起来的,人民要革命,美国人有什么办法。[13]其后,1962年夏胡志明和阮志清到中国,要求向越南南方人民武装力量提供军事援助。中国政府一次就援助了各种枪支9万支。在这以后的几年中,中国在更大的规模上向越南南方提供了各种枪支、火炮、弹药、军用品、布匹、粮食等物资。[14]


 

[1] 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CWIHP),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ed., 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pp.273-288.

[2] Christopher E. Goscha目前在美国大学和巴黎国际学院教授历史。见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p.285.

[3] 参见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p.273.

[4] 参见《本报评论  越南抗法、抗美斗争时期的中越关系——二评越南外交部关于越中关系的白皮书》,《人民日报》,1979年11月21日。

[5] 参见越南国防部军事研究院编著:《越南人民军历史》(第二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7页。

[6] 参见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pp.279、280.

[7] 参见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pp.279.

[8] 《越南人民军历史》(第二集),第36、37页。

[9] 郭明主编:《中越关系演变四十年》,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

[10] 《越南人民军历史》(第二集),第43、44、48页。

[11] 《越南人民军历史》(第二集),第51-55页;《中越关系演变四十年》,第67页。

[12] 《越南人民军历史》(第二集),第56-59、68、60页;王泰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第35页。

[14] 参见《人民日报》,1979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第3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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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27日 2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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