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巩固国防和解放台湾的需要,特别是后来应付朝鲜战争的需要,中国只得将本来就不多的贷款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进口军事物资和装备,而此期真正在经济建设方面使用的苏联贷款则是有限的。例如,贷款协定尚未签字,中国已经把1950年度6000万美元贷款中的4000万用于购买飞机(340架)、汽车、降落伞、钢轨(43089吨)、高射炮、炮弹、汽油及空军器材等军事目的了。[34] 因此,
尽管如此,苏联的3亿美元贷款按1950年汇率折算人民币约合9亿元,在三年恢复时期中央政府总投资62.99亿元中,所占比例高达14.3%。[39] 而且,中国将苏联贷款集中使用在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机械工业和国防工业等基本建设的重点项目上,所以,这笔贷款对于新中国整个国民经济恢复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二、援建重点项目
可以说,在恢复时期,中国现代工业基本建设的核心就是苏联帮助援建的重点项目,即人们常提到的156项引进工程中的第一批50个项目。1950年2月中苏领导人会谈的结果是苏联政府答应帮助中国援建恢复经济急需的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和军工部门的50个重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情况变化,撤消了1个项目,合并了2个项目,实际建设项目为47个,具体情况如下表:[40]
表一 第一批苏联援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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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 数 |
按建设性质分 |
按建设地区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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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扩建 |
新 建 |
东 北 |
内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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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源工业 1.煤炭工业 2.电力工业 二、原材料工业 1.钢铁工业 2.有色金属工业 3.化学工业 三、民用机械加工 四、国防军工 五、造纸工业 合 计 |
10 11
3 3 5 7 7 1 47 |
5 5
2 1
2 7
22 |
5 6
1 2 5 5
1 25 |
8 6
3 3 4 7 4 1 36 |
2 5
1
3
11 |
表中的3 个数字,即能源工业项目21个,占44.7%,改建和扩建项目22个,占46.8%,东北建设项目36个,占76.6%,充分说明这一援建工程带有为工业化打基础和经济恢复的性质。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和朝鲜战局趋向缓和,这些项目在恢复时期内陆续开始破土动工。从成套设备进口的完成情况看,有些项目是可以分阶段建成投产的。按国家统计局
1950-1952年全国固定资产实现新增金额合计59亿元,能源和原材料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现新增:电力22.2万千瓦,煤炭开采1563.7万吨/年,生铁76.4万吨/年,钢锭55.8万吨/年,钢材33.6万吨/年。[43] 而表二所列部分重点项目完全建成后将实现新增固定资产合计达41.39亿元,实现生产能力新增:电力87.55万千瓦,煤炭开采780万吨/年,生铁250万吨/年,钢锭320万吨/年,钢材250万吨/年。苏联援建项目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