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 恢复时期苏联援建的部分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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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开始建 设时间 |
建成投 产时间 |
累计投资 (万元) |
新增生产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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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数 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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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炭工业 辽源中央立井 阜新平安立井 阜新海州露天矿 鹤岗东山1号立井 鹤岗兴安台10号立井 二、电力工业 阜新热电厂 抚顺电站 丰满水电站 富拉尔基热电站 郑州第二热电站 重庆电站 西安热电站 乌鲁木齐热电站 三、钢铁工业 鞍山钢铁公司
四、有色金属工业 抚顺铝厂(一、二期) 哈尔滨铝 加工厂(一、二期) 五、机械工业 沈阳风动工具厂 |
1950 1952 1950 1950 1950
1951 1952 1951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
1955 1957 1957 1955 1956
1958 1957 1959 1955 1953 1954 1957 1959
1960
1957
1958
1954 |
5770 8334 19472 6512 7178
7450 8734 9634 6870 1971 3561 6449 3275
268500
15619
32681
1893 |
采煤 采煤 采煤 采煤 采煤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机组容量
生铁 钢 钢材
铝锭 镁
铝材
风动工具 |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千瓦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台/吨 |
90 150 300 90 150
15 15 42.25 5 1.2 2.4 4.8 1.9
250 320 250
3.9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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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苏联还应中国政府要求,援建了一些临时提出的项目。如1951年1月重工业部部长何长工和段子俊、沈鸿受命前往莫斯科,谈判由苏联紧急援建中国航空工业的计划。苏联对此十分重视,组成了以维辛斯基为首的七人委员会与中方谈判。经过一个多月的商谈,苏联答应帮助中国迅速建造起年修理能力为3000台发动机和600架飞机的修造厂,当年即大修发动机1500台,飞机300架,而且同意了中方的意见,在中国进行设计,并尽快派专家赴华开展工作。考虑到航空工业对中国的紧迫性,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送交斯大林审批后,只用三个小时就批准了。在这个基础上,1951年4月中国政府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44]
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必须也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这一点,中国驻苏大使张闻天看得十分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