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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苏联对华经济援助的基本情况——来自中国和俄国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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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项工程的第二批项目是伴随中国经济发展一五计划的制定开始的。1952年8-9月,周恩来率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与苏联政府商谈即将于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制定和中国工业化建设问题。原则确定之后,李富春等继续留下与苏方商谈苏联援助的具体细节,历时8个月。苏联政府在对周恩来交付的一五计划重点工业项目逐一进行了极为详细周密的研究后,除少数中国自己能办或因地质资源不明和一五计划期间无法上马的项目外,同意满足中国政府的要求,甚至增加了一些应该开办而中方没有考虑到的企业。双方最终确定,在1953-1959年内由苏联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企业。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其中确定的苏联援建项目为2个钢铁联合企业,各年产钢120-150万吨;8个有色金属企业,年产锡3万吨,铝1.5万吨,钼精矿1万吨,钨精矿3万吨,钒钛精矿13万吨;8个矿井、1个煤炭联合厂,年产煤1990万吨,3个洗煤厂,年产煤450万吨;1个石油炼油厂,年处理原油100万吨;32个机器制造厂,其中年产冶金、矿山、石油设备7.5万吨,金属切削机床3.6万吨,载重汽车6万辆,拖拉机1.5万辆,轴承1000万个;16个动力机器及电力机器制造厂,年产发电机组各为36万千瓦,并能扩大到60万千瓦,以及其他无线电和电气产品;7个化学厂,其中3个化学厂年产氮肥18万吨,合成橡胶1.5万吨;10个火力发电站,年发电量共41.3万千瓦;2个医药工业企业;1个食品工业企业,共91项。同时,还要帮助中国35个国防工业企业完成设计、设备供应,并给予其他各种技术援助。作为偿付,中国则要在1959年以前供应苏联16万吨钨精矿、11万吨锡、3万吨锑、3.5万吨钼精矿、9万吨橡胶,以及相当数量的农副产品。李富春报告说,包括在建的50个项目在内的这141个企业的建成,到1959年中国的工业能力将大大增长,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机器制造、动力机械制造和化工方面,都将超过现有生产能力一倍以上,中国不仅将有自己的汽车工业和拖拉机工业,钢铁、煤炭、电力和石油等主要工业产品将达到苏联一五计划时的水平,接近或超过日本1937年的水平。[46]

当时,苏联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已经苏共十九大通过,为了帮助中国建设和改建这些企业,苏联必须重新调整计划、调度生产和安排人员。例如,除需派遣大量技术专家来华外,仅国内设计单位就要增加3万人。[47] 此外,从选择厂址,搜集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设计(苏方承担70-80%),供应设备(苏方承担50-70%),无偿提供技术资料,直到指导建筑安装和开工运行,苏联都将给予全面的援助。[48] 总之,正如周恩来给苏联政府备忘录的回文中所说,苏联政府对于建设和改建中国的91新企业和正在进行中的50个企业的援助以及其他方面对于发展中国经济的种种援助,将使中国人民“逐步地建立起自己的强大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这对于中国工业化和走向社会主义是具有极其重大作用的”。[49]

 

三、发展双边贸易

通过商品贸易换取恢复和发展经济急需的生产资料是建国初期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目的之一,在这方面新中国所能依靠的也只有苏联及东欧几个国家。建国前夕,美国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1946-1948年间在中国进出口总额中美国所占份额平均分别为27%和51%,即使到1949年,也分别保持在13.7%和24%。[50] 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政策,1950-1951年期间,中美贸易逐渐减少,直至完全停止,中国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往来也处于瘫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同苏联与东北民主政府的贸易有力地支持了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壮大一样,中苏贸易关系的迅速发展对新中国经济的恢复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50年1月5日包尔汉和王震给中央政府的报告反映了各地要求尽快开展对苏贸易的强烈愿望。报告说,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坚决执行中苏友好合作的政策,新疆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就是迅速恢复和苏联的通商,来克服本省经济上的困难,和依靠苏联的帮助进行各项生产建设,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的生活。”报告要求在中苏两国通商条约尚未签署之前,允许新疆与苏联开展地方非正式的贸易往来。[51] 是年,中国政府请求苏联提供的货物便达2.838亿美元,其中包括冶金、矿山、运输、能源等方面的设备和材料,都是恢复国民经济所必需的物资。[52]

据中国有关部门当时的报告,苏联对华贸易是“带有政治性质”的,“确实是站在帮助我方经济建设的立场来进行贸易工作的”。例如,1950-1952年中国进口最多的是工业设备器材及油脂(占63.7%)、铁路设备器材及油脂(9.9%)、交通通讯器材及油脂(7%)和农业机器及种畜籽种(4.8%),其中很多都是中国生产建设急需而西方国家不肯出卖的产品。虽然有些品种的供应对于苏联来说也具有相当难度,但还是尽量满足了中方的要求,甚至在没有议定价格和没有签订合同之前,就按中方提出的日期把一些急需商品运往中国,既不需付款,也不要定金。在价格方面,苏联也给予了比较优惠的条件,凡供应中国的商品价格,都比同期资本主义市场的价格低。如矽钢片的价格为香港市场价格的一半,而且按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对于中国临时急需的各种商品,虽然在中苏贸易合同之外,苏联也都尽量供给。如1950年秋为帮助中国稳定糖价,苏联从远东地区调拨大量食糖卖给中国。至于中国的出口商品,苏联政府为了帮助中国恢复生产,对于他们本可自给而无须进品的许多货物,都设法增加其国内的消费量,大量向中国购买。如大宗进口东北的苹果和鱼产等。即使对一些并不需要的“冷货”,苏联也照收不误。[53] 到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对苏贸易在新中国最初的工业化建设中更具有关键意义,因为恢复时期引进的重点项目主要是通过贷款方式,而同 “一五计划”直接有关的成套设备进口则更多地要采取贸易形式。经过对1953年中苏贸易总货单的认真研究,1953年2月13日李富春、张闻天、叶季壮、李强等联名向毛泽东和周恩来报告,认为,“苏方交来之货单是经过慎重考虑研究的,进口方面绝大部分满足了我们的需要”。[54]

不过也应该看到,此期中苏贸易往来并不是完全和谐的。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卢布与人民币的汇率。还在1950年2月双方进行贸易协定谈判时,就在汇率问题上发生了矛盾。作为中方谈判代表,伍修权认为由于中国有求于对方,而作出了让步和妥协,两国货币的比值实际上是在相对不平等的条件下确定的。[55] 当时的合理汇率应如何确定,现在恐怕很难考察了。不过,苏联对卢布与人民币的汇率问题的确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斯大林本人对此颇为计较。

1951年2月24日苏联大使报告:中国政府从1950年12月19日起连续4次降低美元汇率,即从1美元兑换30410元人民币(旧币)降到11890元,由于卢布与人民币的比值是按美元计算的,所以美元汇率的降低直接导致卢布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下降,即从1卢布相当于人民币7500元降低到5720元。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含金量虽尚未确定,但银行是按固定的官方价格收购黄金的,罗申估计,根据美元计算的卢布和人民币的汇率,比按黄金计算的汇率大约低20%。因此,罗申认为美元在中国的汇率降低自动导致卢布对人民币汇率的降低,是不正常的,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对苏联不利,特别是1951年苏中之间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将进一步增长,情况会更加不利。苏联使馆建议,苏联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应与中国进行谈判,以便确定按黄金价格计算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56] 至于苏联政府如何处理罗申提出的问题,目前在俄国档案中尚看不到下文,但据多勃雷宁回忆,此后苏联外交部和财政部曾联合起草了一份有关人民币与卢布汇率的文件,其决定是有利于中国的。当外交部主管中国事务的副部长佐林把这份文件呈送代理外交部长葛罗米柯审定时,葛罗米柯一方面出于谨慎,一方面以为汇率并非重大问题,不便打扰斯大林,遂将文件搁置起来。后来,中国政府和苏联使馆再次催促,佐林亦表示支持,于是,葛罗米柯未经请示斯大林,就批准了这一文件。斯大林得知此事后大为恼怒,向政治局宣布将葛罗米柯贬为驻英国大使,佐林也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和警告。[57]

此外,在要求中国供货方面,苏联也曾提出过一些强人所难的条件,橡胶问题就是其中一例。橡胶是苏联本身无法生产而在冷战的环境中又很难从其他国家进口的战略物资,因而希望通过中国的途径搞到。早在与毛泽东的第一次会面时,斯大林就询问中国南方是否能够种植橡胶。[58] 20世纪初中国从马来亚半岛引进橡胶树,但只有海南岛地区适宜种植。解放初期,种植面积29332亩,年产橡胶约7500担,尚不能满足国内的需求。[59] 而且随着西方国家开始实行禁运,中国要进口橡胶也是有困难的。尽管如此,中国政府还是在1951年利用在天津和广州的两家英国公司进口了4800吨橡胶。[60] 斯大林对中国能够向苏联提供橡胶表示满意,但又感数量不足,于是提出以创办中苏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国开发橡胶生产。毛泽东同意在中国南方种植橡胶,但认为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国目前政治情况下不太合适”,建议苏联提供贷款和技术设备,而中国以生产的橡胶偿还贷款,并答应向苏联提供年产橡胶量的50%以上,而且按低于世界市场的优惠价格提供。[61]

不知是中方有意拖延还是保证苏方要求的数量确有实际困难,总之,直到1952年9月斯大林与周恩来会谈时双方才签订了橡胶协定。斯大林在会谈中直率地说:“我们想从你方每年得到1.5-2万吨橡胶。你们说有困难,好像不同意。问题是我们需要橡胶,因为制造汽车和卡车需要大量橡胶,而这些车都是供给你们的。”周恩来回答,中国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数供应,但考虑到“敌人的封锁和其他反华措施”,担心无法完成义务而被视为违反协定。斯大林对此表示理解,但又不客气地指出,中方应千方百计地按规定数量完成供货,至于协定的写法可以缓和些。如果中国不能按商定的数量提供橡胶,苏联只好减少中国的卡车订货。同时,对于周恩来提出的1亿卢布的贷款数额,斯大林也表示有困难。[62] 9月15日双方签订了关于在中国种植橡胶的技术合作协定。协定规定,苏联向中国贷款7000万卢布,在出产橡胶之前,中国每年需从第三国为苏联尽可能购得1.5-2万吨橡胶,不足部分以钨、钼、锡、铝、锑等原料顶替;出产橡胶后,每年产量的70%提供给苏联,1963年以前按国际市场价格计算,以后则按低于国际市场8%的价格售与苏联。[63] 为了保证朝鲜前线的运输和供应,周恩来签订这样的协定确有些勉为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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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4日 17: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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