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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起因的历史考察——来自中国新疆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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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布)党员和干部到伊犁发动革命,其中许多人在当地成立的军政部门担任重要职务。此外,一方面当地苏侨几乎全部积极地投入了运动,其中一些人后来走上领导岗位;一方面1947年三区割据后很多少数民族干部被发展为苏侨。这样,三区政府中存在大量苏籍干部就是很自然的了。由于苏联控制的三区在新疆和平解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解放后,原来的三区干部大多进入了新的政府机构,而三区民族军则整体编入解放军序列。[43]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政府的意见是,这些苏籍干部,尤其是负责干部尽可能继续留在中国工作,但需要解决他们的国籍问题,即希望他们放弃苏联国籍。当时,苏联方面对此采取了合作态度。1950年初中苏条约谈判时,苏联外交部曾通过中国驻苏大使馆邀赛福鼎前往晤谈,表示苏联政府同意在新疆工作的苏籍负责干部解决自己的国籍问题,并交付了一份新疆领导干部中的苏侨名单,请赛福鼎转告他们说,这是苏联政府的意见。赛福鼎当即将这一情况向周恩来进行了汇报,并表示自已愿意放弃苏联国籍。周恩来对此举表示欢迎。以后,中苏两国政府还就此事达成协议,尽量动员和争取苏籍干部退出苏籍,长期留在中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方面对此问题的处理原则为:“说服教育,自觉自愿,坚决要走的批准”。[44]

     50年代初,新疆自治区领导干部中的一些享有苏籍和持苏侨证的人退出了苏联国籍。但是,大部分苏籍干部还是不愿意放弃苏联国籍。特别是在伊犁地区,由于苏籍干部较多,如伊犁直属县的许多县长、科长、部长、公安局长都是苏侨,而且是苏侨协会委员,要动员他们全部退籍,涉及的面也太宽。于是,问题便拖延下来。[45] 尽管在50年代以及60年代初,处理苏籍干部退籍的期限屡次延长,仍有大量苏侨在新疆,尤其是伊犁的党政部门中任职。至1960年以前,伊犁地区绥定、霍城县的科、部长级以上干部中有60%以上是苏侨;伊犁州级军、政领导人中也有许多是苏侨,甚至是苏侨协会委员;在州级机关和直属县市区长以上干部中,苏侨占22%,另还有25%的人家庭成员是苏侨。[46] 1958年,苏联驻乌鲁木齐领事馆辖区的苏籍负责干部已很少,只余几名,而伊犁州的苏籍负责干部却仍有95人之多。1960年,新疆全疆开始集中力量进行推动苏籍干部退籍的工作,但是该年的登记结果是,全自治区依然有苏籍干部1047人。由于伊犁州的苏侨登记工作未搞彻底,故此数字并不准确,苏籍干部的实际数量应该还要多些。至1962年,仅就伊犁州而言,即仍有苏籍干部1001人。[47] 此外,还有许多干部隐瞒了他们的苏籍身份。[48]

     应该说,在50年代中期中苏两国友好阶段,乃至末期随中苏两党分歧的发展,两国关系出现倒退时,在新疆苏籍干部退籍的问题上,苏联政府一直基本上是持配合态度的。对于苏籍干部回苏的要求,苏联驻新疆领事馆大体尊重中国方面的意见,如中方不同意他们回国,领馆即不予批准。对于苏籍干部多数愿意保留苏籍的状况,苏联方面也表示: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十年了,这个问题是解决的时候了。但是,由于极少数苏籍干部本身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而苏联领事馆对这些人又基本持同情态度,因此,新疆苏籍干部问题的负面影响客观上严重存在着。[49] 事实上,也正是这部分人日后成为苏联在新疆进行各种非法活动的中坚力量。

     综上所述,新疆的苏侨及其为数众多的中国籍亲属,实际上为苏联在当地构筑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而且由于历史的、民族血缘的纽带联系,使得新疆苏侨具有与东北、上海苏侨完全不同的特殊地位。而这种特殊地位为以后伊塔事件的发生确立了基本的前提。不过,从50年代的情况来看,新疆苏侨回国是自1954年以来由苏方提出经中苏双方政府认可的正常现象,尽管中方对苏联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侨民有不同意见,但在中苏友好的背景下,还是服从苏联的需要,协助新疆苏侨定期回国的。同时,对中方关于苏籍干部尽量留在中国的要求,苏联也是赞同的。这即是说,当时的苏侨问题并没有成为影响中苏关系的一个因素。此外,每年春季有一批伊犁苏侨举家迁往苏联也是一个历史现象,而且是苏方坚持这样要求和安排的。

 那么,为什么过去时有发生的平常现象到1962年初竟会酿成轰动中外的重大事件呢?众所周知,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两件大事,这就是“大跃进”运动和中苏关系的破裂。问题在于,这两件事对以后的伊塔事件分别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发生了怎样的作用呢?或者说,导致伊塔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国内因素:“大跃进”在新疆的经济后果及其影响

     1958年,中国大地急风暴雨般地兴起了一场席卷全国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当时的中国主要领导人从良好的主观愿望出发,凭借群众高涨的革命热情,不顾客观条件,急于求成,盲目冒进。其结果导致全国性经济严重失调,对社会生产力造成极大破坏,加上1960年的自然灾害,引起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水平急剧恶化,甚至在许多省份出现了饿死人和逃荒的现象。那么,这种状况是否就构成了1962年新疆边民外逃的主要原因呢?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大跃进”运动在新疆地区,特别是伊犁州的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

     新疆自治区于1958年3月开始部署和实施工业和农牧业生产的全面跃进计划,其显著特点与内地一样,也是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高指标,并一再修改,层层加码。最后确定,1962年与1957年相比,农牧业总产值要增长6.2倍,平均每年增长48.5%;工业总产值要增长16.6倍,平均每年增长77%。新疆还提出,一定要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内把自治区建设成为中国的钢铁、石油、有色及稀有金属、煤炭、粮食、畜牧业、棉花、制糖八大基地。1958年9月新疆开始进行建立人民公社的紧急动员,同样是一哄而起,短短一个多月便在全自治区建成562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民96万多户,占农户总数的99.7%,其中自然也存在“一平二调”、刮“共产风”问题。[50]

     然而,从有关统计数字和笔者在当地了解的情况看,50年代末那场“天灾人祸”对新疆的影响要比全国其他地区小得多。在“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新疆在农业方面虽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农业生产在总体上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其中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农业劳动力有所增加,1961年有农业劳力262万人,比1957年增长17%;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较快,1961年灌溉面积为4500万亩,比1952年增长1倍多;耕地面积和播种面积扩大,1961年耕地面积5050万亩,播种面积4156万亩,均比1957年增长61%。在畜牧业方面,尽管由于实现公社化导致耕畜量大幅度降低(1961年为1957年的73%),但牲畜年末存栏总头数却逐年增加,由1957年的1709万头增加到1962年的2250万头。在农业收成方面,于棉花、油料出现较大减产的同时,粮食总产量则大幅度增长,1957年为29.1亿斤,1960年为39.5亿斤。此后有所下降,但1962年仍达到35亿斤。1957年至1960年,农业总产值逐年上升,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从6亿元增长到7.9亿元,以后两年略有减少,但1962年依然保持在7.5亿元的水平。[51]

     在这种情况下,新疆是否发生过饥荒,乃至部分边民需要出走苏联来解决吃饭问题呢?总括而言,从1959年全国进入“困难时期”起至1961年,新疆全区城乡人民生活虽然紧张一些(人均口粮标准由原来的400多斤减少到300斤左右),但是有饭吃,没有因缺粮而发生大的问题。新疆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来人口突然大量增加而造成的。据统计,1960年1月至1961年3月,自流来疆人员达22万余人,仅1960年1至10月就流入15.3万余人,其中多数为受灾地区群众。1959年至1961年11月,新疆地区收容、安置内地流入人员89万余人,接收、安置支边青年30万余人,加上人口自然增长数,新疆人口由1957年的561万人增加到1961年的730余万人,三年增加人口170余万人,增长了33%。[52] 这种自流人员不断涌入,导致人口猛增的状况,当然给新疆造成了很大压力。对此,一方面,中共中央根据新疆的要求,指示各有关省区确实安排好本地人民生活,控制人员外流;一方面,自治区党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收容和安置外来人员,[53] 从而使新疆由于外来人口压力造成的困难得以缓解。

     从另一个角度观之,也正是由于新疆的人民生产生活状况较内地一些地区为好,才出现了严重缺粮省区大批自流人员涌入新疆的情况。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也在于这些年新疆的农业收成不是下降,而是有所提高。因此,尽管由于人口增加,此期新疆粮食库存量有所下降,但1961年6月全疆仍有库存粮2.9亿斤。不仅如此,新疆还帮助特别困难的省份解决严重缺粮的问题。如1960年底,自治区政府就专门成立了调粮委员会,组织向甘肃省调拨支援该省的粮食。在1960至1962年期间,新疆非但未因困难而要求国家调入粮食,而且还调出粮食30000吨、肉8000吨支援国家。[54]

     这一时期新疆个别地区也曾出现过粮食危机,如1960年春季,南疆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发生了部分群众缺粮、饥饿、生病,乃至人员死亡的事件。但究其原因,却并非真正由于缺粮所致。到1960年3月,拜城县尚有库存粮1800余万斤,分配给该县的回销指标还有400余万斤。正如王恩茂在自治区党委4月召开的拜城县紧急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在有大量库存粮食的情况下没有解决好吃饭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县委主要负责人严重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错误。他们对于民间的疾苦,既不听下级反映,也不向上级汇报,从而导致了事件的发生。为此,自治区党委在下发的做好全区粮食工作的决定中特别强调指出:新疆十年来没有发生过缺粮问题,在条件比过去更好的情况下,更不能允许发生粮食问题,尤其不能允许再发生像拜城这样的粮食问题。[55]

     当然,大跃进运动在新疆地区造成的影响并不平衡。与南疆相比,北疆地区粮食不足的现象较严重一些。王恩茂在1962年2月的一次会议上承认,粮食问题主要发生在北疆,那里不少地区口粮和饲料的标准都有所下降,人民在穿的、用的方面也出现了一定的困难。[56] 而伊塔事件恰恰发生在地处北疆的伊犁自治州,因此,就有必要对那里的情况进行专门的分析。显然,这对于探讨伊塔事件的起因,具有更直接的意义。

     1958年伊犁州开展“大跃进”运动以来,由于在农业生产上计划定得过高,没有留有余地;对粮食估产偏高,直属县市在完成粮食征购任务方面都存在有不同程度的浮夸虚报现象。1958年秋收后,实际入库粮食比上报数相差3300多万斤,以至1959年5月清仓时发现,粮食库存比帐面短少1989万斤。此外,在畜牧业生产上,因1959年冬季雪厚和1960年春季气候恶劣,全州牲畜死亡近百万头。进入1960年后,有的地方人民口粮安排不落实,发生了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人现象。但这种现象只是在个别收成较差的农场和支边人员组成的公社中出现过。同时,为了避免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伊犁区党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农村回销粮,在春播结束后将剩余种子清点转为口粮,并在城乡推广了一种做饭增量法,以解决群众吃饭问题。[57]

     就全州1960年的总体情况而言,农业方面,粮食总产量达到4.8亿斤,比1959年还增产了20-30%,农村牧区每人平均1200斤。与内地许多地区灾情极为严重不同,伊犁州在是年6月份虽然也有十余万亩地遭受冰雹灾害,以后又有十余万亩粮田发生黄锈病,但这种灾情在全州600余万亩播种面积中,所占比重较小,加之补救措施较及时,造成的损失不大。为使各县市解决好群众生活问题,伊犁区党委还于12月发出指示,要求以食堂为中心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当时,全州人民公社共有3405个公共食堂,就餐人数达46.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4.86%。同时,伊犁州还采取了压低城乡口粮供应标准,提倡推广制造代食品等多种应急措施,缓解了粮食供应紧张的矛盾。[58]

     到1961年,伊犁州的情况进一步好转。牲畜总头数增加到700多万头,全州粮食供应自足有余,并且外调支援乌鲁木齐市的工业建设和城市居民。当年伊犁州上调自治区的粮食达3000万斤。[59] 虽然在春季,霍城、特克斯等县的支边人员中曾发生浮肿病现象,但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安置工作不当。为此,伊犁区党委发出紧急通知,着重要求各级党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支边青壮年的安置工作和生活情况做一次检查,发现浮肿病人除治疗外,要在生活上给予照顾。[60] 总之,在全国三年困难时期,在新疆北部地区并没有出现饥荒现象。据说,伊犁地区最差的时候,人民生活安排充其量也只是所谓“三七开”,即吃30%的细粮,70%的杂粮,[61] 根本就没有恶化到需要外流逃生的地步。全州比较平稳地渡过了困难阶段。

     总之,正如上述资料所表明的,从整体上讲,在新疆,包括伊犁、塔城地区,尽管“天灾人祸”给人民的生活造成一些困难,但并不存在大批居民由于饥荒而外出谋生的动因。所以,伊犁边民大规模出走苏联应该还另有原因。

苏联因素:中苏关系恶化及苏联在新疆的鼓动

     1958年下半年以后,中苏双方经过在长波电台和共同潜艇舰队,炮击金门、马祖,中印边境冲突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碰撞,中苏两党在50年代中期政治路线、外交方针上的分歧逐步发展为国家和民族利益上的矛盾。1960年7月,苏联政府单方面决定全部召回在华工作的苏联专家。8月,苏联边防人员在新疆博孜艾格尔山口中苏有争议地区驱赶中国边民,挑起第一次边境事件,两国的边境纠纷随之肇始。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以后,中苏两国关系又因阿尔巴尼亚问题而进一步恶化。

     在中苏关系不断恶化的这个大背景下,苏联对中国新疆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与中方协商、配合安排遣侨事务,转变为积极插手这项工作。从60年代初到伊塔事件发生,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苏联驻新疆的领事馆开始利用新疆、特别是伊犁地区党和政府工作中的某些缺点错误,以及人民生活出现的暂时困难,积极、主动地进行挑拨性、分裂性宣传,加快在中国公民中非法大量发展苏侨的步伐,鼓动中国边民去苏联。

     1960年,在新疆自治区党委确定该年不大批遣返苏侨之后,苏驻伊宁领事馆依然做着大规模遣侨的准备工作。苏联领事指使、收买一些苏侨和中国公民中的不法分子,或直接给领馆职员布置任务,在中国的哈萨克、乌兹别克、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公民中进行秘密串联、非法登记,鼓动他们向领事馆要求加入苏联国籍。如果有人没有证明其苏侨身份的文件,领馆就让他们给其在苏亲属写信要证件。一些人与苏联人毫无关系,也被拉来登记。苏联领事并指示说:这些人名单搞好后,与中国政府交涉成功,就可遣返回国。面对众多申请回苏的少数民族群众,苏联领事还采取了挑拨的态度,答复他们说:“只要中国政府同意你们走,我们就批准”。与此同时,伊犁苏侨协会总会以及阿勒泰、霍城、昭苏、伊宁市等地的苏侨协会也在领事馆的授意下,有计划地在中国公民中大肆进行串联登记活动。是年,伊犁地区查获5起非法登记苏侨案件,共查得照片5269张,非法登记的群众即有13186人。[62]

     此外,苏联领事馆、苏侨协会和苏联国内给中国人散发各种证件的活动进一步升级。这些证件有领馆发的临时国籍证明书、遗失护照证明;苏协发的申请加入苏籍的证件;苏联国内发的护照抄本、补发的出生证明等等,以及苏联的集体农庄、地方政权组织发来的大量邀请中国公民迁居苏联、保证其在苏工作和生活的各类召唤书、同意书、邀请书、保证书。苏联方面宣传说“持有这些证件的人都是苏联人,都可以去苏联”,并鼓动、组织他们去苏。据1960年的典型调查,伊犁各直属县市持有苏方所发各种证件的人占各县市居民总数的25-40%;塔城专区在外侨普查登记时自愿交验的这类证件有6459件,为当地苏侨总数的8倍多。其他如乌鲁木齐、喀什等城市持有此类证件的人,为数也不少。[63]

     1961年以来,特别是苏共二十二大后,苏联侨民不但自己加紧要求去苏,而且还在社会上鼓动其他人员申请到苏联去。苏联领事馆通过苏侨协会非法发展侨民的活动也更加积极。[64] 该市苏协的秘书在发放无主护照时竟然宣称要“把这些护照发给那些想加入苏籍的中国公民”,“这儿粮食定量标准这么低,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到苏联去”,“我们要把这里所有信伊斯兰教的人统统接到苏联去”。[65] 苏驻伊宁领事馆秘书在塔城等地接见苏侨和要求去苏的中国公民时也反复宣传说:苏联人民生活很富余;凡是从苏联过来的哈萨克,不管有无苏侨证,我们均承认他们是苏侨。苏联的大门敞开着,欢迎大家去苏联,而且迟早一定要去,主要问题在中国政府是否批准,苏联方面没有什么障碍。你们完全有权利要求回国,任何人不能干涉。只要是由苏联过来的人,不管有无苏侨证均是苏联公民,过了边境就可以发给正式公民证,我代表苏侨政府批准你们走;并对个别要求退出苏籍的侨民进行威胁,指称:苏联政府1936年对外侨法令规定,不论何时苏侨都要回到他们的土地上劳动,只有少数坏分子逃跑,不愿当苏联公民。[66] 是年,仅伊宁市一个搞此项活动的8人集团,就在该市苏侨协会主席的直接指挥下秘密登记了6000多人,收取现金2000余元。[67]

     50年代,苏方还能在与中方的会谈中承认非法发展侨民的错误,并经双方协商,解决问题。而到60年代初,当伊犁州外事分处将中国外交部、公安部1961年9月3日“关于苏领馆发展苏侨问题的指示”精神传达给苏驻伊宁领事沙鲁诺夫,并交付所查获的非法护照时,对方却仍然否认其非法发照的事实。[68] 苏联方面的这种活动已经广泛、深入地展开,在其影响下,中国边民要求去苏也已形成一股风气,问题已不是双方通过协商就能解决的了。观伊犁州的苏侨遣返情况:1954至1959年6年遣返苏侨86890人,随返的中国籍家属45983人;而1960至1962年3年中遣返苏侨8559人,随返的中国公民竟达20907人。[69] 这其中还未包括那些持有苏联各种证件而尚未走成的中国人。由此可见,当时苏方非法发展苏侨的情况十分严重。

     第二,苏联领事馆改变了以往在苏籍干部退籍问题上的做法,竭力阻止此类人辞退其在中国党政机关中所担任的职务。

    1960年8月,新疆自治区政府方面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彻底解决新疆的苏籍干部问题,本着争取他们退出苏籍留下工作、对坚持回国者予以批准的精神,向苏籍干部进行动员。由于多数人仍然要求回苏,公安部门即陆续给一些人发了出境签证。但是苏联驻乌鲁木齐总领事馆却突然改变了过去的方针,对这些人多方阻挠,劝他们不要急于退职,并给市公安局打电话,表示苏方不能发给他们入境签证。[70]

     同期,苏联驻新疆的两个领事馆,即驻乌鲁木齐和伊宁领馆虽然同意苏籍干部加入中国籍长期留在中国工作,但在具体受理苏籍干部退籍的问题时却设法留难,多方了解中国处理苏籍干部的方针,试图在此问题上对中国施加压力,以使中方作出让步,允许苏籍干部继续留在中国的国家机关中。苏联总领事曾提出:苏籍干部在党政军机关担任着各种不同的职务,尤其是伊犁苏籍干部的数字很大,他们不愿意退籍,是否就遣返他们回苏?这个问题的解决要靠本人自愿,中苏双方只能说服不能强迫。由此,从1960年5月到1961年3月向苏领馆提出退籍申请者均未获得批准。[71]

     此期苏联政策发生上述变化,应该说是别有所图的。毕竟,在中国的党政军机构中保留有苏籍干部,有利于苏联对新疆的影响和控制。伊犁地区有不少隐瞒自己苏侨身份的干部经常与苏联领事馆联系,汇报中方内部情况,提供各种情报,包括中共中央绝密文件。甚至有的民族干警还秘密领取苏联领事馆的工薪。个别上层人士在伊塔事件后还宣称“领事馆撤走了,我们还有地下领事”。[72] 在以后的伊塔事件中,苏籍干部成为坚决逃跑的一类人,其中有地方民族主义情绪或对党和政府不满者,还成为煽动、组织及胁迫群众外逃的首要份子。

     第三,苏联方面开始利用苏中邮件往来及广播宣传,鼓动中国公民去苏。

     60年代初,苏方通过集体农庄、区乡政府往新疆各地投递信件,提供各类非法证件,寄赠报刊杂志等宣传品,引诱中国边民去苏。苏联哈萨克广播电台对新疆的维语广播1950年曾自动撤销,但到1961年上半年又得到恢复,经常播放去苏人员的录音讲话、访问记等,赞美苏联,煽动民族分裂情绪,且频率和播出时间都与中方的维语广播电台相近,很易为新疆地区的听众所接收。[73]

     与此同时,已越境去苏的人员也频繁与其中国境内的亲友通信,或邮寄米、面和肥皂、棉布等中国定量供应的物品,宣传苏联生活的优越,劝说他们到苏联去。特别是有的人利用亲友关系写信鼓动担任劝阻外逃工作的干部去苏,直接破坏中方进行的这项工作。[74]

     1961至1962年,苏方发寄来的信件、邮包猛增。如塔城地区,1961年一季度苏方来信5038封,1962年第一季度增至6609封,增长31%;乌鲁木齐,1961年全年苏方来信40324封,平均每月3360封,1962年1-5月增至51978封,平均每月10395封,平均每月增长209%。又如塔城地区1961年第一季度苏方寄来包裹340件,1962年第一季度增至632件,增长85.2%;乌鲁木齐1961年苏方寄来包裹675件,平均每月139件,1962年1-5月达851件,平均每月170件,平均每月增长22.3%。另如塔城地区1961年一季度收到苏联报刊杂志等印刷品462件,1962年一季度增至923件,增长99.8%;乌鲁木齐1961年一季度收到550件,1962年一季度增至704件,增长28%。[75]

     第四,1962年4-5月,苏联方面直接参与了煽动并接应中国边民外逃的活动。

     1961年冬和1962年春,苏联驻伊宁领事馆副领事季托夫(又译迪道夫)、秘书切莫合尼克等人先后6次到塔城专区进行非法活动,共接见当地居民4743人次。特别是1962年4月4日,季托夫抵达塔城,一反以往先到当地政府拜会的常规,径往苏侨协会接见居民,并鼓动说:哈族人总是要回去的,你们国家不阻挡的话,你就跑。季托夫在5天时间里接见与苏侨有亲属关系的中国公民1573人次,并有意将7日约见的人推迟到8日下午接见,待人员集合至500余人时,即不经当地政府许可就擅自召开大会,煽动群众外逃苏联;又授意苏侨代表在他走后散布“你们跑我不干涉,你们自已负责”等语。此间,季托夫曾经巴克图往返苏联两次进行联系。季托夫走后不久,塔城地区即有数百人联名上书,申请去苏;成批自称是苏侨的人到政府请愿,要求去苏;甚至扬言要大批逃跑。外逃情绪得到渲染,形成一种舆论气候,边民非法越境去苏行动随即开始。从4月中起至5月末,伊犁、塔城地区参加外逃的总人数为74570人,其中非法越境去苏的有61361人。[76]

     在中国边民外逃的过程中,苏联边防军一改过去与中国边防站举行会晤,遣返中方越境人员的做法,于边界上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口子,接运、安置外逃群众。库则温边防站设有临时登记点,科克巴斯塔乌设有四顶帐篷、一间毡房的临时接待站,内装电话,外停数十辆大小汽车和摩托车;各接待站配有医生、救护车、流动售货车;苏方一些党政军警和特务机关人员坐镇接待站中。当大批群众逃跑越境时,苏方在塔城、裕民和霍尔果斯、察布查尔中苏沿边境地区的边界铁丝网上开了几处口子,并于夜晚打探照灯、红绿信号弹或用汽车灯照明,指示逃跑方向;苏边防军还派出大卡车到边界线上接运外逃人员至集中点,进行登记、发钱、发粮,并很快将他们内送安置于各地的集体农庄;苏方又在边界口子上散布“22日关口子”、“25日关口子”等谣言,传令以后过去的人要多带牲畜财产,在口子上要等到生产队大多数人到齐后才放他们过去等等,促成了几次大批边民逃苏的高潮。据伊塔事件后逃苏被苏军捕获的人回来反映,苏方对他们说:“你们中国哈族从伊犁、塔城、阿勒泰过来不少人,原因是我们从多处开了边界口子。现在我们上级通知我们,边界暂时关闭,可能是你们中国政府提出了不满的意见。”[77]

     边民越境事件发生后,伊犁州各级党委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边境地区,进行了大量的、艰苦的教育和劝阻工作。在反外逃工作初期,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积极劝阻,制止外逃。以后由于不少劝阻干部被打伤,各地在此项工作中均以民兵作后盾,坚持“不开枪、不动武、不与群众发生冲突”的原则,继续对外逃边民进行教育、劝阻。4月29日自治区党委发出《迅速制止边境地区群众非法越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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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3日 21: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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