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30-40年的时间差,构成了中苏之间在理念、认知和政策上产生分歧的必然趋势。
二、中苏同盟破裂的内在逻辑
从逻辑上讲,分歧并不一定会导致同盟分裂。1950年代后半期,中苏之间在一些观点和政策方面的分歧逐步显露出来,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争吵也频频发生。这是事实,但也是任何同盟关系中普遍存在和难以避免的现象。在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各国之间也存在着分歧和矛盾,有时甚至也会发生激烈的冲突。但是,西方的同盟始终没有分裂。用一般的国际关系准则完全可以解释这一现象:维系他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和标准是国家利益,而在冷战时代,这种国家利益的最终体现就是保证在与共产主义世界对抗中西方国家的整体安全。为了这个根本的利益,每个国家都可以、也愿意在某时某地放弃眼前利益和个别利益,就是说在需要的时候,他们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妥协来保证同盟的继续存在。因此,仅仅存在分歧和矛盾并不意味着同盟必然破裂,而只是预示了一种可能性。如果双方达成妥协,消除分歧,缓解矛盾,那么分裂是不会发生的。
正是出于这种逻辑思考,美国中央情报局始终认为中苏分裂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44]这些情报分析官员的结论当然是错误的,但做出这样结论的理由却是很充分的,推理也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在美国人看来,中苏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意识形态——他们都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共同的奋斗目标——他们都要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共同的安全利益——他们都以美国和西方世界为主要敌人,而他们之间分歧只是在方法、步骤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等问题上。所以,尽管中苏分歧还会长期存在,甚至有所发展,但是在他们共同的根本信念和根本利益受到威胁时,双方都会调整各自的政策以适应巩固同盟的需要,共同“消除那些会给双方关系造成永久性破坏的趋势”。因为这种同盟的存在,不仅“极大地增强了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军事力量”,而且“提高了中苏各自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此外,就双方的实力而言,虽然中国的力量和影响日益增长,但由于“在军事和经济上将继续依赖苏联”,“特别是在维持现有军备水平以及未来军事现代化的发展等方面,苏方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中国人“也许会感到,事实上,除了维持与苏联的同盟,他们别无选择”。[45]看起来,美国的情报分析是非常理性的。
然而,这种合乎常理的推断却与中苏关系演变的历史事实相距甚远。个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如美国当时的情报来源有限,东西方文化背景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对共产党国家决策程序和依据缺乏必要的了解等等。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分析方法有误。中情局忽略的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决策依据中蕴涵着许多非理性的因素,而其决策程序在当时也绝非谙练西方外交决策原则的情报分析人员所能理解和掌握的。因此,按照西方资本主义世界通行的一般国家关系准则和理念来分析并推断东方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关系,显然是行不通的。这就是说,与一般的国家关系不同,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国家关系有其特殊性,即从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看来属于非理性的因素。显然,只有寻找和研究这种特殊的国家关系中的内在规律,才能对中苏关系发展趋向做出正确判断,并对中苏同盟破裂的根本原因做出合理的解释。
面对中苏同盟瓦解的过程,人们不禁会问,毛泽东和赫鲁晓夫为什么要置中苏的共同利益和同盟的整体利益于不顾?中苏两国为什么会从当初的良好愿望出发,走到了最后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就社会主义的同盟而言,这并非个别现象。苏南分裂导致苏军陈兵南斯拉夫边境,甚至策划对铁托实施暗杀;匈牙利想要探索一条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即遭到苏联的武力镇压,其主要成员则被送上绞刑架;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改革刚刚显示出摆脱苏联模式的倾向,苏军顷刻之间就毁灭了“布拉格之春”。在亚洲,中朝、中越之间亦如此,今天是“鲜血凝成的友谊”、“同志加兄弟”,明天就恶语相向,乃至大打出手。与西方盟国关系的稳定性相比,在社会主义阵营不断地出现动荡、分裂和改组。显然,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中缺乏一种妥协机制。人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两国相好,就好到不分你我——大家以兄弟相称,高尚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掩盖了一切分歧和矛盾;两国交恶,就恶到你死我活——以至抛弃国际交往的起码原则和惯例,甚至不惜兵戎相见。不是不分你我的朋友,就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为什么社会主义盟国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就不能实现妥协而保证同盟的继续呢?为什么社会主义同盟在其成长过程中显得如此脆弱呢?这恐怕不能完全用领袖的个性来解释。一般来说,社会主义国家遵行的是领袖外交,而其表现无疑使某些个人性格突现在国际交往的舞台上。赫鲁晓夫的喜怒无常和毛泽东的“无法无天”,固然都对中苏双边关系的恶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如果把问题的实质仅仅归结到这一点,无论如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如上所述,既然社会主义同盟关系的不稳定性是一种普遍现象,那么必然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内在结构有关,人们就需要分析这种国家关系形成的历史原因,并进而分析这一关系的政治准则和特性,从中找出那种结构性失衡的关节点。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实质在于社会主义阵营同盟关系中某种固有的结构性弊病,或者说是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政治范式先天存在不足。
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内在结构的弊病之一是国际主义理念与民族主义追求的矛盾,以意识形态的同一性替代或掩盖国家利益的差异性。
在社会主义的早期理论中,人们都把未来社会理想化,幻想一个没有国家和民族区别的大同世界。“工人阶级无祖国”是共产党人长期信奉的理念。苏联的国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一名称,既不包含地域概念,也没有主体民族的内涵,其适用范围在全世界,这就充分表明了当时共产党人所追求的目标。作为革命者的共产党人,在其执政前普遍缺乏国家主权意识。在各个共产党之间,目标是一致的,理论是统一的,在相互关系的准则上只提倡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很少或未及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度的差别。及至领导革命成功,掌握了国家政权,在处理相互关系时仍然接续前缘,才发现与现实生活相距甚远。从共产党的角度,无疑必须高举国际主义的旗帜,而从民族国家的角度,则需要维护各自的政治和经济权益。作为一个国家的代表,共产党人感到自己陷入了倡导国际主义准则与维护国家利益之间的两难境地。从此出发,可以理解列宁为什么在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前后对“民族自决权”这个问题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场和理论阐述。
这种理念上的混淆和矛盾,随着共产党执政时间的延长而加剧,且特别突出地作用于社会主义国家处理相互关系的主张中。平时大家都认可意识形态的同一性,有意无意地掩盖了国家利益之间的差异性,而当分歧和冲突显露出来的时候,却各自有所主张。大国,强国,处于领导地位的国家和党,通常强调国际主义原则,而小国,弱国,处于被领导地位的国家和党,则往往强调国家利益。同时,这些主张也是相对而言的。当铁托指责苏联侵犯自己的国家利益的同时,却要求阿尔巴尼亚绝对服从南斯拉夫的需要,当中共批评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和老子党作风的同时,却硬要日本、朝鲜和越南党接受自己的路线。不仅如此,这些主张又因时间和地点不同而异。1956年苏联出兵匈牙利被誉为维护社会主义阵地的革命行动,而1968年苏联占领布拉格则被谴责是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一致的认同,于是面临危机时就无法找到妥协的平台和条件,那么两国关系的破裂也就成为必然。
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内在结构的弊病之二是同盟内部领导与被领导的组织原则与各国享有平等权利的准则之间的矛盾,把党际关系等同或混淆于国家关系。
综观共产党之间及共产党国家之间关系的历史,大概不会有人否认:社会主义阵营内部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混淆在一起的;国家关系是党际关系的延续,即各国共产党把他们执政前相互关系的政治形态及其准则带到了执政后的国家关系中。在现代国家关系中,通行的原则是相互承认国家主权的平等,无论国家大小,应该在此基础上协商解决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在共产党的内部和党际关系中,强调的组织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两个原则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国际组织,共产国际(第三国际)统管包括俄共在内的各国共产党。这种在统一的意识形态和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规范下的结构形式,其本质上是排斥各党独立地位的,并体现出各国(各地)共产党都要服从于一个指挥中心的政治特征。由于历史的原因——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和革命成功的领先地位,使得莫斯科一直处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心,而苏联共产党则实际凌驾于共产国际之上。特别是在斯大林提出“一国社会主义”的理论之后,苏共就是各国共产党的太上皇,保障和维护苏联的利益就是拥护和实行国际主义的表现。因此,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党际关系从结构上就不可能是平等的。尽管有些党也曾对此表示不满,但由于理论上的误区和实力上的差异,这种政治范式不仅可以合理地存在于社会主义运动的党际关系中,而且得以延续到后来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关系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东欧和亚洲一些共产党陆续掌握了国家权力,同时,在冷战兴起的背景下,这些国家组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在这个过程中,各国共产党很自然地把他们执政前相互关系的政治范式和准则带到了执政后的国家关系中,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共产党党际关系的延续。当然,共产党情报局的地位和权力是无法与共产国际相比的,斯大林以后的苏联领导人也比较顾及阵营其他各国的反应。不过,共产主义运动要有一个中心,社会主义阵营要有一个党为首,则是所有共产党共同奉行的准则。既然社会主义阵营内部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混淆在一起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原则仍旧是适用的,那么在这里,实际上也就无从谈起完整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其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匈牙利在1956年十月危机中的处境:苏联为平息波兰危机刚刚发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平等宣言》,却理直气壮地派军队占领布达佩斯,解散了匈牙利合法政府。
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指责强国、大国侵犯本国主权的事情时有发生。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里表现出来的正是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党际关系所通行的政治准则,即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范式。既然各国共产党都强调和承认国际共运必须有一个领导核心,并在意识形态一致性的前提下维护正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那么也就在实际上放弃了各自的独立性。于是,在党政合一的政治体制下,在国家关系混同于党际关系的状态下,社会主义同盟中各国主权的完整性就很难得到保证。同时,这种关系范式压抑了同盟各国追求独立发展的民族感情和心理,表面的团结统一往往掩盖了同盟内部各国之间在发展水平和利益要求方面的差异。平时大家以兄弟相称,言谈举止无所顾忌,淡漠了正常的国家关系;等到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那种笼罩在民族感情和心理上的阴影势必显露出来,相互关系也就随之遇到危机。社会主义阵营内国家关系的这种政治特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同盟内在的不稳定性:一旦处于领导地位的某个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受到挑战,或者某一主权国家不再认同他们之间的整体利益,则领导与被领导的原则以及局部服从全局的逻辑就不再发生作用,他们之间的同盟关系也就面临着终结。
在中苏关系的变化过程中,除了隐含着上述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普遍性矛盾外,还有其特殊性,即存在着争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导权以及为此而产生的证明其意识形态正统地位的斗争。毛泽东与斯大林之间同样存在着分歧和矛盾,其激烈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他与赫鲁晓夫之间的冲突,但那时毛泽东却甘愿服从斯大林的领导,采取了向苏联“一边倒”的方针,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当时中共还不具备挑战苏共在国际共运中领导地位的能力。到1950年代中期以后,中苏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地位逐渐发生了变化。苏共在二十大公开进行“自我批评”,无疑大大降低了莫斯科的威信,动摇了苏联在同盟中的领导地位,而中国共产党则日益崛起,特别是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和参与处理波匈事件取得成功,毛泽东感到他应该对人类未来的发展承担更大的责任。就在这个时候,毛泽东与赫鲁晓夫对于世界形势及其发展趋势的认识开始显露,他们所制定的发展路线和方针也出现了分歧。苏联要求缓和,中国则制造紧张;苏联希望和平环境,中国则鼓动革命情绪。这种分歧直接影响到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如何领导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世界斗争的问题。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导权的重要体现是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因为在共产党的理念中,只有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大旗,也即拥有意识形态正统地位的党,才具备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资格。于是,中苏之间在具体的对内对外政策上的分歧就逐步上